爬沙一见眼长青赏析

《送时漕大卿淮四检法》是宋代崔与之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
中文译文:
十年在官场飘零,
不曾想到光辉陪伴着使星。
漂泊多年,我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半,
爬过沙丘后,眼睛依然明亮。
明亮的月光在远方的树林上倚着,
淮河上的长风突然散开了浮萍。
与亲人分别的泪水,谁能尽像儿女之情,
我无法忍受官柳暗暗长亭的情景。

诗意:
这首诗词表达了诗人崔与之在官场中的经历和心情。诗人在官场中度过了十年的飘泊生涯,没想到他的光辉成就会伴随着使星(指担任四川淮安府知府的时漕大卿)。尽管他的经历充满了挫折和困苦,但他并没有失去希望和激情。诗人的头发因岁月的流逝而变白,但他的眼神依然炯炯有神,充满了活力和智慧。在远方的天空中,明亮的月光倚靠在树上,河上的长风吹散了漂浮的浮萍,这些景象让诗人感到宁静和自由。然而,与亲人分别的泪水无法与儿女之情相比,诗人无法忍受在官柳暗暗的长亭中的离别之痛。

赏析:
这首诗词通过描绘诗人在官场中的经历和情感,展示了他在风雨中的坚韧和不屈。诗人用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表达了他心中的苦痛与希望。在官场中,他虽然经历了挫折和困苦,但依然保持着对光明和美好的追求。诗人通过描述明亮的月光和散落的浮萍,表达了他在离别和辛酸中寻求宁静和自由的愿望。然而,诗人也表达了他对离别的痛苦和无奈,以及官场中的险恶和艰辛。整首诗词情感真挚,意境深远,展示了崔与之的才华和情感表达能力。

崔与之

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...